门萨翻了个白眼,对这种哄小孩的语气非常不爽,于此同时,他心神一定,又开始琢磨这个从未思考过的问题。
公爵夫人口中的士兵,自然不是指等闲士兵,那种货色也入不了公爵夫人的法眼,必然是实力与高阶骑士扈从相当的精英士兵。
这种的士兵实力确实强大,但距离百人斩似乎还有点差距,毕竟这已经是超凡骑士的标准了。
但若是剑指手无寸铁的平民,按门萨的估计,精英士兵应该足以完成如此“重任”。
所谓“穷文富武”,古今中外都是如此,能够在武力上有所成就,必然出身不凡,最起码一日三餐不缺,能保证大量肉食,这样才能支撑起体力的消耗,同时还要有足够的时间进行训练,如此才能造就一台恐怖的钢铁杀人机器。
而普通平民,别说吃肉和稳定的一日三餐,平时都忙着生计,早就被养家糊口的重担压弯了腰,一个个面黄肌瘦,吹阵风就能倒下。
最关键的是,精英士兵的训练,原本就是冲着杀人去的,时常要用死囚进行“开胆”,真打起来,一方招招致命,一方鸟作群散,那场景当真是虎入羊群,勇不可当。
想过这些,门萨道:“您说的,大致上都是事实,士兵若是披甲带剑,杀死人来只怕是头颅滚滚!”
“头颅滚滚?这个词用得不错!”公爵夫人把手放在浑圆的大腿上,似笑非笑地看着略显拘束的门萨:“那你不妨试想一下,实力远在士兵之上的超凡骑士,仅仅得了名誉和地位,他们就会满足吗?”
门萨道:“或许短时间会,但日子长了,他们都将控制不住对元素力量的热爱,渴望在超凡领域有所建树,这是宿命!”
“如此一来,荣誉和爵位就满足不了那些超凡骑士的胃口,该用什么办法笼络人心呢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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